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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2章(1 / 1)

有机会在初家当一个米虫生活到老的话,初炽是绝对不会选择离开的。

但问题在于,初炽是要以自己的悲惨人生来衬托初冷的可怜对照组。

行驶途中,初炽看向窗外不断划过的风景,终于有时间清理了一下故事线。

原著中的女主角初冷是个运气爆表的家伙,无父无母,在一岁时就被刚丢了孩子的初家人收养,被当作亲身女儿抚养长大,直到前两天才知道自己的身世。

小插曲也并不丝毫影响她的美满人生,按照原著中的故事线,一年后从名校毕业的初冷开始闯荡娱乐圈,出道短短两年,就凭借着两部爆剧登上顶流之席,随后也收获了爱情。

作为她的对照组的真千金初炽,在孤儿院长大后好不容易考上了一所双非一本,在临近毕业时认回了亲身父母后,依旧没有得到该有的生活。

毕业后只被安排到初家的某家分公司当前台,在初冷爆火后还因为自己的身份遭受到了初冷粉丝的网络暴力,最后在某次旅行途中被初冷的狂热粉推下了高铁站台。

初炽不知道这一次的命运是否还会按照原书中的剧情进行着,不管怎么样,她得试着做出改变。

车停了。

车外不是原书中经常作为宴会地点出现的古堡,而是一家在书中都未提到过的五星级酒店。看过原书剧情的她在心中冷笑一声。

果然,带她出席的,真的是一场完全不重要的宴会呀。她早该想到了,从默许她穿着这件裙子来就该想到了。

初炽的脚步刚踏进宴会厅的大门,初冷便扬着热情的笑挽住了初炽。这突如其来的亲近让她忍不住一哆嗦。

她懂,这就叫所谓的拉踩。光彩照人的富家小姐vs平民打扮的本土鳖,胜负显而易见。

按照初炽并不深入的观察,初冷的长相其实是不及她的,不过初冷从小富养长大,又有一看就价值不菲的高定裙装作衬,两人乍看上去确实有一番差距。

经过刚才在初家的那一遭,初炽已经深刻认识到了她的功力并不足以扮演另一个人,此时索性僵直了身子,从表情到动作都摆出一副不欢迎初冷的模样。

“姐姐,你怎么对我这么冷淡啦?你前几天还说要当一个好姐姐呢。”

当然是因为这个身体的主人换人啦,小炽同志以身试险,证明了当你的舔狗是没有用滴。

这番话初炽当然不可能说出来,只能在心里默默地吐槽着。

首先声明,这位便宜妹妹是有点坏,初炽也确实不喜欢她,可初炽还是能分得清事理的,没有初先生初太太的支持或默认,初冷怎么敢这么狂?

能被称为豪门的人必定有几把刷子,粉底液就算了,那件黄绿色的小裙子,初炽就不信初父初母这对人精夫妇看不出来。

这么想来,初炽便放弃了和初冷打嘴仗的想法,没回答刚才初冷的那个问题,在环视了宴会厅一周后,顺利地找到了一个合适的目标。

初炽指着那儿对初冷说道:“哇,那儿是传说中的软饮吧台吗?姐姐是土狗,姐姐没看过这个,姐姐去看看。”

说罢,毫不留情地将手臂从初冷的手中挣脱开,朝着软饮台的方向走去。

万幸,初冷这次没有跟上来。

接着,初炽在侍者惊讶的目光中沉着地往香槟杯里倒上了82年的可乐,随后悠悠地摇晃着酒杯在宴会厅里慢慢踱步。

大概是因为这场宴会真的不太重要的原因,在觥筹交错间,初炽只看到了俊男靓女之间的友好交谈,没有感觉到什么所谓的生意场上的明争暗斗。

或许,有些话中话她也听不出来?

总之,这场宴会的氛围非常自由和放松。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嫌她丢脸,初家人也没怎么管过她,只是中途两次叫她过去去和别家人打招呼,听初母和对方的交流,似乎都是和初家非常交好的人家。

关于介绍她时的言语措辞,说的也是“这是我家小时候走失的大女儿初炽”。

没错,目前,初家并没有向外界宣告,初冷并非是初家的女儿的事实。

可能是因为和初家交好的缘故,和初炽打过招呼的两家人至少在表面态度这一方面做得十分合格。

包括但不限于轻拍着初炽的手说“这些年你辛苦了”、看着初炽的脸蛋说“哎哟长得真漂亮”,以及询问初炽的学习工作状况,期间没有露出一丝不耐或者明显的厌恶。

期间初炽忍不住偷偷撇过头去观察初父初母的表情,噢,和初炽毫无血缘关系的陌生人的笑容都比此时初父初母脸上的多。

见此,相互寒暄了几句后,初炽就识趣地找借口走开,继续去品尝她的82年可乐去了。

一个人呆着总是有些无聊的,在这样一个大家除了拍照时都当手机不存在的场合,初炽也不好意思正大光明地掏出手机来玩耍,于是只能一边品着可乐一边暗暗观察着周围。

在来之前她也幻想过她凭借着价值五百块的淘宝连衣裙穿出不输高定的效果(毕竟这是玛丽苏爽文的世界嘛)。

可是来到了(看起来)遍地大牌秀场款或高定的现场后,她不得不得出了一个惨淡的结论——她身上的裙子不能说不好看,可和别人的裙子相比较,确实是肉眼可分辨的廉价。

“初炽,过来。”不远处的初母今晚第三次向她招手。

初炽应了声,所谓熟能生巧,这次索性举着装着可乐的香槟杯走了过去。

说起来,初炽能与初家相认,真是巧合中的巧合。

几天前,原主正在某会场做礼仪小姐的兼职,在厕所正好遇到了因突然低血糖而扶墙休息的初太太,热心的原主急忙上前从兜里掏出了两颗糖递上。

在扶初母去休息室休息的路途中,逐渐缓过来的初母发现了初炽与其有六分相似的外貌,再得知初炽从小在福利院长大后,才彻底起了做亲子鉴定的念头。

可能是因为这个,初太太是这家人里对初炽最好的了——当然,也远称不上对失散已久的亲女儿的应有的态度。

好了,现在是晚上八点半,这场晚宴应该也快结束了吧,抛开别的不说,能来一次上流社会的宴会里见一次市面,似乎也不亏。初炽转着手中的酒杯,悠悠地想着——

“哎呀。”

变故总是发生得这么突然。忽地,一个人影疾步朝初炽的方向撞了过来。

还好初炽反应够快,她赶紧往后退了一步,在下意识地发出了一声低声惊叫后,避开了撞来的人影,也勉强拿稳了手中的杯子,可还是有些可乐洒在了初炽浅色的裙摆上。

初炽眉头皱了起来,弯下腰来企图仔细看污渍的具体状况。

按照原主的记忆,这条裙子对于原主来说是特别的,这是原主去年生日时,几个室友集资送给她的礼物,对于衣服主要靠1688和批发市场的原主来说,已经是她拥有的最贵的一件衣服了。

是谁这么不小心。

“姐姐,你没事吧。”

一道有些熟悉的清甜女生传来,初炽抬起头,心情不免郁闷。怎么又是她。

刚要开口,就见初冷的手往她的身上伸来,初炽心中警铃大作,可仍端着的香槟杯和弯腰的姿势让她来不及再次做出快速的反应,眼看着对方的双手搭在了自己的肩上,接下来只觉得肩上一沉,失去了平衡的初炽便跌坐在了地上。

这家伙,是决心想让她今晚丢脸么。

这动作在外人看来,大抵是初冷上前来关心,自己却没站稳而跌倒吧?

初炽怒火中烧,眼神却冷了下来。

脚腕有点疼,可能是扭伤了。

酒杯最后还是没拿稳。杯子在地毯上滚了半米后停了下来,咖色的可乐成功地给一大块的地毯染上了色,负责清理的清洁工怕是要头疼了。

靠近她的人纷纷默契地后退了几步,给她留出了一个不拥挤的舞台。

初太太与初先生?好像正在原地看着,眼神淡然,他们似乎不认识这场戏的演员,也对这场闹剧没有什么异议。

还有,在这么一个夺目的时刻,自己居然能在短时间内想这么多事情,这就是人在危机时刻的潜力么?

“啧啧,这就是初家找回来的大女儿吗?不愧是乡巴佬,又土又笨。”

“呵呵,居然没站稳。真是的,也太丢脸了。”

喂喂,这几位哥哥姐姐叔叔阿姨,当着别人的面说别人的坏话的时候能不能小声一点,不然真的好像玛丽苏爽文里突然被降了智的路人炮灰甲乙丙丁耶。

虽然就目前的情况看来,最像炮灰的是她。

“姐姐,你怎么样?”在听完路人的完整的几句谈论后,距离初炽不过两步之遥的初冷才姗姗来迟,踏入了这片众人协力打造的舞台中央。

初炽抬头掠过对方写满了关切的脸,“啪”地拍掉了初冷伸过来的手,再怕拍手上不存在的灰尘,最后撑着地一个人慢慢站了起来。

她抬头,仰望着似乎离她很远的天花板上华丽的水晶吊灯,一眨不眨地盯着它,遭受刺激的双眼很快便蓄满了泪水。

喜欢看人丢脸是吧?好,她已经丢完脸了,接下来该轮到她们了。

就看看,究竟是谁的脸,丢得比较大吧。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章在晚上六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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