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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她的主人(1 / 1)

这一日,对孟韶欢来说,永生难忘。

她与她的红梅筹谋已久,战战兢兢的混进牛车里,以为她们将会逃脱这牢笼。

但牛车不过行到府门口,便被守门的侍卫拦下,她与红梅都被侍卫翻出来,侍卫请来了管家嬷嬷。

红梅膝行磕头,求管家嬷嬷放她们一马——之前,就是管家嬷嬷收了红梅的银子,也是管家嬷嬷告知了她们这条出去的路,她们现下被发现了,兴许管家嬷嬷会救她们。

但是并没有。

管家嬷嬷站在伞下,一旁的丫鬟给她撑着伞,她那双眼斜睨着孟韶欢和红梅,最终吐出来一句:“不忠心的东西,竟敢鼓动着孟姑娘一道儿潜逃,杖杀。”

杖杀。

管家嬷嬷的话音落下,便有人冒着雨抗来板凳和包了铁的水火棍,要将红梅活生生打死在此,孟韶欢惊的扑过去,压在红梅身上,又被人拽开。

她在侍卫的手里扑腾,听见红梅被打时的痛呼,发出了同样尖锐的喊声。

如果不是为了她,红梅不会来到这里、不会想跑,不会被杖杀。

杖杀很痛,沉重的木棍上包了铁,被人重重轮下来,将骨肉都打烂成糜,血从红梅的裙摆上滑落下来,落到地上,将蜿蜒的雨水染成绯色,孟韶欢的尖叫声一声比一声高,她宁可现在被打死的人是她。

可她偏不会被打死,李霆云叮嘱过,谁都不准伤了她,摁着她的侍卫甚至都收着力。

管家嬷嬷行到她身前,高高在上的站着,看够了她的悲怆之后,才在漫天的大雨中开口道:“孟姑娘何苦为了个奴婢如此?若非她蒙蔽您,您今日何须遭这一灾呢。”

孟韶欢耳廓嗡嗡的响。

她一寸寸的抬起头,就看见那管家嬷嬷露出了一丝势在必得的笑容,垂着头与她道:“能跟小侯爷,是您的福气,您怎会想着跑呢?好好伺候小侯爷,您想要什么没有呢?”

小侯爷这三个字,被管家嬷嬷重重的咬着,似是某种沉重的东西,悬在孟韶欢的头顶。

孟韶欢这颗脑袋突然聪明起来了。

她恍惚间明悟了,从始至终,管家嬷嬷就没想过放她出去。

她放下一个诱饵,诱惑孟韶欢和红梅来吃,然后将她们抓住,以一条人命做代价,让孟韶欢知道,谁才是她的主人。

孟韶欢颤着爬起来,在雨声与杖杀的棍棒声中,哽咽着说:“带我去见小侯爷。”

——

“轰隆”一声响,冷电撕裂夜空,屋檐下挂出一片雨帘。

雨珠打芭蕉,响起一片沙沙脆音,李霆云远远望着匍匐在地上的孟韶欢,便想起了那一夜在地牢中的事。

他叫人把她扒了瞧瞧,那被制服的姑娘尖叫踢打,竟真弯出个奇异的姿势,从侍卫的腿骨处抽出了一把匕首,疯了一样扑上来刺李霆云。

她不寻死,反而是带着一种“杀了李霆云再死”的戾气,让李霆云惊叹。

多有趣的姑娘,他从未见过那家的女子敢这般反抗,寻常女子到了这时候,只会哭着求饶,她的血里流淌着滚热的温度,和她这副柔顺皮囊完全不一样的烈。

她扑出不过半步,匕首便被后扑上来的侍卫打掉,她干脆就用口咬上李霆云的手臂,隔着精铁护腕,发出一声清脆的咬响,成功的激起了李霆云的征服欲。

她像是一只凶悍的狸奴,而他想亲手驯化她。

他以前驯化的都是男人,不听话就打死,但她不一样,她那么美,来刺杀他的样子都那么漂亮,李霆云舍不得打她。

他要用另一种方式“打”她的心,让她心甘情愿的跪在他面前,所以他不允许任何人伤她,他把她留在府内,容忍她时不时的小小抗拒,以权势金银诱惑,以红梅人命威逼,设下一个小小的圈套,终于将她牢牢栓起来,逼着她跪到了他的面前。

李霆云快慰极了,远远指着她的身影,笑着道:“这回不会跑了。”

他说这些的时候,本以为站在一旁的裴琨玉会如往常一般冷眼旁观——外人都说裴琨玉沉稳端方,正人君子,但只有李霆云知道,扒了裴琨玉这层君子皮,里面塞着的,是一个木头一样的人。

他为人处事皆以礼法自束,涉及不到他的事情,他从不插手,就算是偶尔碰见了一些有兴趣的东西,也只是淡淡扫上一眼,又收回目光,那点浅薄的兴致与怜悯,不足以动摇如铁石般的家规。

裴氏有句家训,叫,重规者登天阶,无情者治天下,可见裴氏都是如何教导人的,清河裴氏的儿女往出来一站,个个儿都是清辉净洁的模样,遇见污秽乱事,从都是拧着眉走开。

裴氏如玉,洁白无瑕,从不染尘埃。

但偏偏,今日,站在他身侧的裴琨玉长身而立,远远望着跪在青石板上的单薄身影,竟在漫天冷雨中,吐出了四个字来。

“不当如此。”

雨声沙沙,水汽氤氲,那道声线凉而淡漠,落下时,李霆云还觉得诧异。

他挑眉看向一旁的裴琨玉,只看见了一张冷淡的面。

李霆云依旧难以从裴琨玉的神色中看出裴琨玉的心中所想,但能让裴琨玉开口已是十分难得,他“嘿”了一声,心说,他当真是慧眼识英,一眼就挑中了个让裴琨玉开口的人来。

“你喜欢?”他不甚在意:“带走,算我赠你的冠礼。”

这话间轻佻惹人生厌。

裴琨玉那双瑞凤眼毫无波澜,连这话茬都未曾搭回一句,只道:“公务在身,裴某告辞。”

李霆云哈哈大笑,他便知道,裴琨玉眼高于顶,郡主公主都难入他的眼,又怎么可能去收一个为人献艺的歌姬?就算是这人生的有些妙处、与旁的女子不同又如何?裴家子性傲高洁,绝不会捡来旁人养过的继续用。

裴琨玉走了,他也懒得送,而是又在窗前欣赏了片刻后,重新回到案后坐好,拿起一杯清酒饮尽,后道:“让她进来。”

一旁的丫鬟闻声应“是”,退下后,不过十几息,孟韶欢便从门外踉跄着扑进来。

她浑身都被浇透了,能清晰地看见其下玲珑俏美的身姿,一眼望去,挺翘圆润,比方才更加露骨灼眼。

但孟韶欢完全顾不上了,她从门外扑进来,扑到李霆云面前求饶,一连串的话打着抖冒出来。

“是我的错,我不该跑,与红梅无关,她——”

她的尾音发着颤,语无伦次的说着话,跪着膝行到李霆云面前,却正见李霆云捏着酒壶,笑吟吟的撑着脸看着她。

李霆云长的好,他轻佻浮躁,嚣张跋扈,却生了一张近乎能称得上艳丽的圆面,眉眼锐利,混着那股艳光,像是镶了宝石的剑,华美锋利。

平日里他打人时,叫人不敢多看,但当他醉酒后笑起来时,身上便飘出一种独属于少年人的风流浪荡,打马倚斜桥,满楼红袖招。

看见孟韶欢爬过来,他便又如同以前一样,笑着问:“韶韶生的貌美,可要做本侯爷的侍妾?”

他是那样记仇的人,曾问过的话,现在连一个字都不变,但孟韶欢却不敢如同上次一样答。

那时的孟韶欢抱着琵琶,不肯正眼看他,而现在的孟韶欢跪在地上,昂着头,湿淋淋的脸上映着尚未消散的惊恐与不安,那双桃花眼哀求的望着他。

听见他的话,她那张娇媚的面抽动着颤了两颤,硬生生提起颧骨来,挤出了一个难看的笑容,讨好着、干涩的跟出一句:“能跟小侯爷,是韶韶的福气。”

那样柔顺的姿态,让李霆云的胸膛爆出一阵快活的笑声。

他成功驯服了一只狸奴。

好狸奴,他喜欢。

李霆云抬起手,满意而怜爱的揉着她的面,道:“去吧,你现在是本世子的妾,他们都当听你的话,纵是你想去烧白府的院门,本世子都随你。”

做他的妾,会比做旁人的妻更高一头。

孟韶欢被他一触,浑身都打了个颤,却不敢避让,只得等他收回手后,才狼狈的逃出这里。

当她再走出这扇门的时候,一切又与方才不同了。

刚才那些押着她的奴才突然换了一张恭顺谄媚的脸,她要放了红梅他们就放了红梅,她要请大夫来他们就请大夫,孟韶欢浑浑噩噩的看着人把红梅抬进去,守着大夫来医治。

可是大夫来的还是晚了,红梅没能扛过去,她从一个鲜嫩的姑娘,变成了一具不会说话的、青白失温的尸体,摸上去冷冰冰的,透着阴阴的寒,被打烂的内脏淋了阴雨,发酵成一场灾难,七窍都开始往外淌血,面颊涨成乌青色,血迹润湿锦绣床褥,滴滴答答的落在矮阶上。

孟韶欢依旧不肯松手,现在换成红梅躺在床榻间,她跪坐在床前矮阶上。

她像是红梅那一日握她的手一般去握红梅的手,颠三倒四的说一些话。

“待你醒了,我带你回家,不知你爹娘可有想你,兄妹可有成婚。”

“你自跟了我,就没过上什么好日子,是我对不住你。”

她初初时还能说出成句的话来,到最后就只剩下哭嚎,嚎到胸腔嗡颤,耳廓厉鸣。

她拉着红梅哭时,管家嬷嬷似乎上来说了两句话,大意便是她淋雨起了烧,又说她伤了心神要静养,强拉着她离开。

她反抗,却浑身发软,不过两个来回,便昏死在地上。

她昏死过去了,但这一场噩梦并没有结束。

红梅的尸体被风光安葬,这是小侯爷给的殊荣,管家嬷嬷话里话外的提点她:“只要你听话,什么样的丫鬟没有?小侯爷的恩宠来之不易,孟姨娘可要好生珍惜。”

姨娘。

对,孟韶欢成了姨娘了。

满院子的丫鬟们都开始巴结她,指望她得小侯爷的宠。

但她们的希望都落了空,因为红梅死了之后,孟韶欢就病了,整日躺在榻间昏睡,日复一日的消瘦。

大夫来看了两回,直言“哀大心死,药石无医”。

李霆云也来看过一回,他来之前还以为孟韶欢又开始闹性子——孟韶欢以前可没少假做身体不适来推辞他,狸奴性野,现下又死了个丫鬟,挠挠人也是常事,闹起来说不准还会咬人呢,应当别有一番滋味。

他抱着欺负孟韶欢的心思来看她,但是他没想到,他进了门,竟真见到了一个满面死相的孟韶欢。

原先那张楚楚可怜的面苍白的像是一张纸,人闭着眼,连起身都不能,更休提咬人,那气若游丝的模样看的李霆云莫名的烦躁,心口都抽抽的难受。

他废了这般力气调教好的狸奴,怎么能就这么死了?

当晚,李霆云便拎来两个大夫,一脚一个,丢下一句“治不好把你杀了陪葬”,两个大夫吓得头都磕破了,李霆云也不管,只盯着他们来治。

整府都因为孟韶欢病重、小侯爷发恼的事儿而变得压抑,丫鬟们行走都不敢出音,正是噤声寒胆时,府外突然又来了新消息。

小侯爷的亲妹妹,挽月郡主自京城而来,摆驾东津,刚到清河府,说是要来找李霆云游玩。

李霆云本就生戾的心又添了三分烦躁。

李挽月来干什么?那么大个京城还不够她玩儿吗!非要跑来清河府来玩儿!

但李挽月来了,他这个亲哥哥就得去接,李霆云只能暂时放下孟韶欢,外出了一趟。

李霆云走的时候,孟韶欢短暂的清醒过片刻。

床榻前的丫鬟们在惊呼,大夫们几含热泪、匆忙施针,窗外有明晃晃的阳光刺进来,孟韶欢却觉得什么都听不清晰,她与所有人都隔着一场雨,她听不见那些人的话。

眼泪已经流干了,只有巨大的悲怆还压着她,将她的魂魄压在这一场雨里,红梅死了,留给她的是无尽的潮湿,阴雨生出霉斑,腐蚀着她的躯壳,血腥气一直在她的四周蔓延,她闭上眼,就能看见红梅的尸体,看见那一夜,她跪在地上,李霆云挽着那位贵客,隔着雨幕大笑。

那些抽痛的,无法挣脱的回忆压着她,她闭上眼,能够感觉到她越来越虚弱的魂魄。

她就要这么死掉吗?

那一日的一切又开始在孟韶欢面前重演。

席间的歌舞,红梅被杖杀,血,雨,檐下两位贵公子拉长的身影,杯中的清酒,暖黄色的灯光晃啊晃,李霆云笑着问她:“韶韶生的貌美,可要做本侯爷的侍妾?”

她就要这么死掉吗?

李霆云笑着的面在她面前放大,她长久的凝望着,只觉得胸腔中渐渐生出一股恨意来。

凭什么死掉的是她,是红梅?

她们分明是整个事件里最无辜的一环,却落了个这样的结局,真正有罪的,该死的,应该是李霆云,白且行,和那叫不出名字的贵女,以及白家那对狡诈下作的夫妻。

不当是她死,不当是红梅死!

那些糜烂的骨肉催生出阴暗的恨意,黑色的藤蔓在潮湿的阴雨中疯长,心底里扭曲着溢出鼻涕一样的恶心东西,她被无尽的恶意簇拥着,突然生出了疯狂偏执的念头来。

她出身卑微,她贱命一条,左右也不过是贵人靴下的几粒泥,既要死,为何不拉几个人一起死呢?

兔子急了还咬人,她是个人,为何要处处人人压着?她有这么美的脸,当用起来,她要拉着李霆云为她的红梅偿命,要让那些欺辱过她的人付出代价。

她逃不开这权势旋涡,就主动跳下去,和他们一起在这腥臭的泥潭里面卷着,看什么时候,能捞到一个机会,狠狠地把他们摁下去,让每个欺负过她的人,都亲口尝一尝她咽下去的滋味儿。

这股恨意撑着她,让她从九幽地狱里又撑了回来,她寄居在这虚弱的皮囊里,带着执念,再重回一趟人间。

——

初夏五月。

李霆云的亲妹妹,李挽月带着侍从丫鬟,浩浩荡荡的入了东津。

京中的五月还透着几分凉,花苞娇嫩,不肯争夏,但清河不然。

清河水汽丰沛氤氲,多雨潮湿,沿街早已翠意盎然,李挽月入清河府、李霆云停驻的外宅时,便见满园草木葳蕤,葡萄涨绿,半空烟雨。

李挽月年方十六,比李霆云小上两岁,她贵为郡主,自然看不上这一个三进的小宅院,但思及裴琨玉,还是咬着牙住进来了。

李家与裴家同为五姓,双方走的极近,李挽月幼时便曾见过裴琨玉。

那年杏花微雨,她在席间远远一望,只见白袍少年远行而来,一步步走进了她的心间,她不由得暗暗打探他。

十二岁的少年郎,出身名门,十六岁时连中三元,元嘉帝亲自点官入六部刑部,二十岁时破大案,后入大理寺,为大理寺少卿。

时下不过弱冠时,却已是大权在握,日后可登天阶。

更要紧的是,裴琨玉年已二十,却无妾无通房,连个开脸的丫鬟都不曾有。

裴氏满门清誉,娶妻五年后无出方可纳妾,她若是能嫁给裴琨玉,日后定能过得好。

李挽月是这般想,但裴琨玉却并不曾搭过她的垂枝,甚至常常避让她,而且,她听说江南卢氏正打算与裴家联姻。

她一时情急,主动去寻裴琨玉,明表心意,但她没想到,裴琨玉竟当场回绝了她。

她心伤难过,却又被裴琨玉激起了三分恼意。

她从生下来便没被旁人拒绝过,裴琨玉越是拒绝她,她越是想要得到裴琨玉,恰好,她又听说大兄与裴琨玉在清河同席,便趁着父亲办公务,央求祖母放她来此。

她前脚刚到,后脚便听大兄说,裴琨玉已走,她心里焦的很,却不敢多问——她与李霆云一母同胞,自然知晓李霆云不喜欢裴琨玉,所以她从不敢在李霆云面前表露出对裴琨玉的喜爱,她只偷偷地暗寻机会。

反正大兄在清河,裴琨玉也在清河,总有机会见的吧?她大兄最爱与裴琨玉攀比,只要她缠粘着大兄,总能见裴琨玉的。

但她没想到,大兄这几日竟有了别的更要紧的事——大兄养了个姨娘,不知哪里来的,整个府内忌讳莫深,没一个人与她说,她只知道,这姨娘生了重病,整日在榻间昏睡,大兄竟也因此被绊住脚,不曾再出门,也没见裴琨玉。

李挽月听的稀奇极了。

她那大兄平日里对女人什么作风,她最清楚了,在京城侯府时,大兄将大把大把的好看丫鬟调进房里,想睡就睡,侯府宠他,谁都管不了,娘亲只能死死抓着子嗣这一关,不允贱妾诞下子嗣,有了孩儿就堕,一尸两命的也有,大兄也不心疼,他只把女人当玩弄的器物,身子废了便扔,谁病了他都嫌晦气,什么时候守着过?

李霆云守了孟韶欢三日,浑身骨头都守的生麻,看见自己那叽叽喳喳的妹妹又觉得烦,恰逢外头得来了白且行与庄寻梦的消息,他便将孟韶欢丢给大夫,出去继续找那对奸夫□□,顺道逛一逛,松松骨头。

李霆云走了后,李挽月才有机会来看一看这位传说中的“孟姨娘”。

她来时,这位孟姨娘还在榻间昏睡,一旁的小丫鬟替她拉开床帐,她自榻边往里面一瞧,就看见了一张柔美娇嫩的面。

这榻间的孟姨娘生了一张尖俏饱满的瓜子脸,人白如玉,陷在绿绸里,穿着一身素色丝绸中衣,像是散着泠泠的光,露出来的足腕白而粉,瞧着嫩生生的,尤似惊春小桃枝。

这样美的人,怪不得能将李霆云迷得死死的。

李挽月瞧了一眼,恰巧听见这孟姨娘在病梦中呢喃着“李霆云”这三个字儿,顿时被酸了一下,与一旁的丫鬟轻笑道:“她倒是对我那哥哥用情至深。”

梦里都唤着李霆云的名儿呢。

——

孟韶欢觉得自己陷入了一场亘久的潮湿梦中,身体疲累的要命,四周却并不安静,偶尔能听见女子银铃一般的笑声。

她缓慢地睁开眼,便看见一个模样与李霆云有四分相似、圆面丹凤眼的姑娘像是看着什么新鲜的好玩儿东西似得,笑吟吟的道:“哎呀,你醒啦,若是我大兄回来,定是要高兴坏了。”

孟韶欢不知她是谁,又因病气魂颠倒,正迟钝迷茫时,便听旁人道明她的身份。

挽月郡主,李霆云的亲妹妹。

柔柔弱弱的孟姨娘坐在床榻上,似乎被挽月郡主的名头吓到了,半晌才反应过来,温顺的从床榻上行下来,给挽月郡主行了一个女子侧身礼,抬手的弧度格外漂亮。

漂亮又听话,看起来像是只慢吞吞的纯白兔子,软绵绵的,随人来戳。

怪惹人疼的。

——

今日,李霆云外出寻人依旧无果,他心里记挂着孟韶欢,外出也没转几圈,到了午时便归了。

但他回了外宅后,却得来了个好消息,孟韶欢醒了!

他欣喜而回,正见孟韶欢和李挽月对坐笑谈,似是相处甚欢。

瞧见孟韶欢好端端的坐着,李霆云心头骤然一缓,之前胸腔里的烦恼尽消。

好狸奴,他的好狸奴。

恰好孟韶欢回头,见了他,先是怔愣一瞬,随后给了他一个娇羞的眼神,青涩中带着几分情意,勾动李霆云的心。

李霆云上前,三两句话就将李挽月气走,李挽月离开后,他目光灼灼的望着孟韶欢,声线嘶哑的道:“身子可大好了?”

孟韶欢垂首行礼,声线轻柔,似是那江南的菱角,在水里浸过似得,水滋滋的甜,回道:“妾身已大好了,多谢小侯爷为妾身寻医。”

她生涩的抬起手,在李霆云手腕上轻轻一搭,垂下眼眸时,那双水润的桃花眼中有泠泠幽光在闪。

李霆云只觉一股清爽的凉意瞬间蔓延全身,夏日的燥热潮湿全都被冲散,他满意的瞧着孟韶欢恭顺温柔的模样,小腹间都烧起了一股邪火。

瞧瞧,这收起爪牙、拱起头来蹭蹭的狸奴就是惹人喜欢。

他反攥着她的手,瞧了一眼天色,忍了忍,没有当场抓着孟韶欢进厢房,而是在她耳边低声道:“今夜我来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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