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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第 12 章(1 / 1)

大一下,刚入学的新奇被渐渐冲淡,大学的节奏也渐渐适应,即使曲衍森自认为花费了更多时间在学习上,可固有差距在那,他的进步十分有限,表现在考试成绩时,他不进反退,只考到了第九名。

沈潇茗依旧第一。

奖学金申请也下来了,曲衍森初步估计自己可以拿到三等奖学金,谭彦比他高一个名次,也是三等,张星翰可以拿到二等。

即使心态放缓许多,曲衍森还是有一丝惘然。

不过有一个好消息,父亲的病情有进展,母亲的腿也可以下地干活了,家里的开支也不需要以前那么大。

一个暑假他做家教能拿到一万六,再加上之前攒的一些钱,明年这个时候他就能还沈潇茗那条裙子了。

等大二开学,大家的哀嚎声如出一辙。

这个学期的课布几乎满了整个课表,星期一到星期五都有早八,今天这节正好是必修的刑事诉讼法学。

沈潇茗打着哈欠进了教室,向前座的曲衍森伸出手,后者自觉地将金枪鱼三明治和冰美式递给她。

曲衍森看着她萎靡的神色,关切道:“昨天没睡好吗?”

沈潇茗说起这个就有点火,喝了口冰咖啡提神:“带着一群小白做科研立项,一张问卷表都不会设计!”

曲衍森默默转过头去,沈潇茗的抱怨对他是天方夜谭——本来他也想参加科研立项,但是这个学期课表太满了,而且他还要兼职,所以放弃了。

不一会儿,刑诉法老师走进教室,打开了PPT,封面上赫然描述着曲衍森最近了解到的一个案件——崔应捷案。

崔应捷因无照经营城管大队查处后,持刀威胁、阻碍城管人员的正常执法活动,并持刀猛刺城管队副队长颈部,伤及受害人右侧头臂静脉及右肺上叶,致受害人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曲衍森最初看到这个案件时,只觉得崔应捷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是激情犯罪,但通过渐渐了解,曾经身无分文、求助无门的他很同情崔应捷。

因为那辆三轮车是崔应捷唯一的财产,还是借款买的。

在刺伤城管之前,他苦苦哀求,丝毫没有一个退伍军人的铮铮铁骨。

当赌上一切也无法挽留最后的所求之时,他无法保证自己冷静,所以他和崔应捷的辩护律师抱有一样的看法,崔应捷只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崔应捷的两位辩护律师对此给予了陈述:“犯罪的故意有两个特点:一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二是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崔英杰与被害人素不相识、无冤无仇,崔英杰的行为是在挽救自己三轮车的同时,担心自己人身可能受到强制,急于脱身时一次随便的挥刀。”

但是检察院指控崔应捷是以暴力手段妨害城管执法人员执行公务,并持刀行凶致人死亡情节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刑诉老师向同学讲解了大致过程后,要求道:“支持辨方的举手。”

大部分同学举起了手,其中包括了曲衍森。

后者转过头,看向沈潇茗。

她没有举手。

老师随机抽取了支持辩方观点的一名同学,谭彦被抽中,站起来阐述自己的观点:“摆摊是当事人唯一的生活来源,城管的做法让当事人失去了生活保障,当事人是急迫之下作出的行为,不存在故意,而且城管的执法行为不符合合理的要求。”

老师点点头,又问道:“支持检方的举手。”

沈潇茗还是没有举。

老师见沈潇茗都不举手,而沈潇茗又是法学院的第一名,不免好奇她的想法:“沈同学,你是什么看法?”

大家纷纷投去目光,沈潇茗站起来,提出自己的疑问:“我只是在想,什么情况下可以定为过失。”

“嗯?”老师让她展开说说。

“这里所说的合理是站在崔应捷和执法制度角度的,城管只是执行制度的人,身为公职人员,如果他放过崔应捷一个,是他工作的失职,崔应捷完全可以用其他方法追回。”

谭彦忍不住站起来反驳她:“崔应捷只是个农民,他只能想到城管带走了他全部家当。”

沈潇茗目光一沉:“那他更应该了解当地的执法情况,而不是像个莽夫一样行事。而且被逼无奈就不是故意?他一个军人,不知道刺什么地方是致命的?还是你能保证人在无比愤怒的情况下没有杀人的动机?如果谁杀人之后都涕泗横流地表示不知道,那是不是都可以认定为过失?”

谭彦顿时哑口无言,杨子博也参与辩方:“崔应捷作为一个军人应该知道人的致命处,但是沈同学你能证明紧急情况下,他还能作出这样的判断吗?一瞬间的想法和他实施行为的想法是一致的吗?再者他如果按照你说的他是故意伤人且知道何为要害,他为什么不直接抹脖子或者刺向心脏?如果我们真的要去追究一瞬间的想法,谁又能在这场审判中幸免?”

沈潇茗气定神闲道:“我不是在追究一瞬间的想法,而是我不认为事后的悔过行为能够证明他当时不是故意。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他当时就是故意,他就应该被认定为故意。”

同学们听到沈潇茗说完,大部分都点头同意,老师也投去赞许的目光。

杨子博若有所思,犹犹豫豫坐下。

这时曲衍森举起手来,老师示意他发言。

“我认为即使证据证明崔应捷在一瞬间有故意杀人的想法,也不应该认定为故意杀人。因为首先在绝望之下,大部分人都有极端的想法,人的认知能力也会随着情绪下降,所以在认知能力下降的情况下,按照一般军人的标准,故意杀人的行为也要表现为常见的致命伤,比如脖颈大动脉或者脑袋,刺胸部的行为显然不符合这个‘一般标准’。”

曲衍森说完第一部分,深呼一口气,不急不慢继续道:“其次,受害人在被刺伤胸部后没有当即死亡,如果只看案发当场,崔应捷只有继续补刀才能被认定为故意杀人。”

张星翰一开始就支持检方,此刻表示不赞同:“你这个是司法经验,因为一瞬间的想法太难证明,所以才有这些标准,但是从根本上来讲,如果证明了杀人有主观故意,就应该被认定为故意杀人,顶多是激情杀人,在社会危害性上有所减弱,可以从轻处理。”

曲衍森依旧坚持自己的观点:“我还是认为我们不应该站在理性的角度,如此严格地要求人性,毕竟我们在情绪之下都有超过行为本身的想法。”

杨子博立刻接话:“对啊,我妈有时候火气上来恨不得砍死我呢。”

全班哄笑,思维的天平慢慢趋向曲衍森这边。

沈潇茗听此,目光锋利起来:“本能无错,但是社会有文明的驯化,所以父母就算再愤怒也会控制自己,不做出伤害行为。从放任复仇本能肆意,扩大到同态复仇的限制,再到如今法律,我们不能不对人性有社会的要求。况且你的主张有多少是出于同情呢?”

曲衍森反应迅速地回应:“如果是全社会的同情,法律也不考虑吗?”

沈潇茗正色道:“如果全社会的同情会对法律进行破坏,我并不认为法律应该考虑,因为如果情理让世界的某个领域再次进入一个无序的状态,那这样的情理又何尝不是多数人的暴政?”

有人点出:“对啊,如果是这样,不就会演变成让舆论审判案件吗?”

曲衍森沉默,他没有想到这一层,但还是想坚持自己的看法,几番欲言又止。

谭彦也不甘心,但无话可说,只好作罢。

这时,老师抛出了一个引子:“不听舆论只凭法理,也会使国家动荡,社会不安。”

曲衍森迅速补充:“法律的确该超越民众的偏见,但是超越偏见之前,也应该聆听民众的声音,毕竟法律有其自身的价值,正义在其中,公平亦在其中,这些价值难道不是全社会所共建的吗——法律不能成为法律人的一言堂吧。”

眼见着这个问题有说不尽的趋势,沈潇茗将话题拉了回来,并坚持:“这是立法层面的讨论,但是在司法层面,我依然倾向于只要证明了故意,就应该认定为故意,法官可以考虑在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上做刑罚的加减法。”

这里所说的“加减法”已经留有余地了,饶是刚开始支持辩方的一行人也不得不思索沈潇茗所说的这几点。

老师也给予赞许地点头。

……

课堂上的辩论结束,不少同学对沈潇茗这个全院第一有了实感,纷纷课后找她交流,没想到以高冷闻名的沈潇茗,不仅没有拒绝,反而针对这一案阐述得更加详细。

杨子博已经被沈潇茗折服,张星翰则表现得不咸不淡:“她高中演讲比赛就可以碾压四方了。”

惟有曲衍森,已经习惯了沈潇茗的发号施令,虽说只是就课上合理讨论,可“忤逆”沈潇茗,多多少少让他事后发懵。

输了辩论,谭彦不太服气:“像沈潇茗这种阶层的人,当然可以居高临时地审判底层人民。”

对于这点,曲衍森最有发言权:“她没有这种想法,她只是理智大于情感。”

杨子博也很豁达:“是啊,当时森哥在外面发传单,还是沈潇茗怕他感冒加重,才打电话给我的,她应该没有外表那么冷冰冰的。”

正说着,曲衍森接到沈潇茗的消息:【饭】

“……”

她倒是简洁,如今一个字也不愿意和他多说了。

不过都说律师在家里习惯性沉默,曲衍森也隐隐能体会到这种感觉——在外舌战群儒,在内惜字如金。

他收起笔记本,骑单车到丹青书院,凭借经验做出一桌饭菜。

沈潇茗吩咐:“剥壳。”

曲衍森照做。

一条条红白相间的虾肉裹着酱油,咀嚼时是弹牙的口感,沈潇茗满意地点点头。

吃过饭,沈潇茗又让他打扫卫生。曲衍森自然不敢有异议,角落里的盆栽的底都擦得锃亮,唯恐大小姐嫌他粗手粗脚。

做完这些,沈潇茗还在跟人打电话,一口流利的美式英语,曲衍森不敢上前打扰,俯在茶几上写笔记。

“——我课上说的东西记那么认真?”忽然,他背后响起沈潇茗冷不丁的声音。

曲衍森张皇地回头,连忙把笔记本合起来。

可沈潇茗已经看到了,双手环胸道:“你不会可以问我,没必要私下用功,还是些无用功。”

曲衍森越听越不好意思,他的确仰慕沈潇茗,可也只敢偷偷的。如今叫沈潇茗发现,他不禁攥紧了笔杆。

沈潇茗看他这怂样,忍不住发笑,猛地凑近他:“曲衍森,你是不是喜欢我?”

后者吓得连连后退,整个人变得结结巴巴:“我……没……”

“哼,没有最好。”沈潇茗像一只高贵的猫,以睥睨的姿态打量着他,“你那么穷,我们之间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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