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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白鞋败北(1 / 1)

向春生满脸警觉:“什么事?”

对于他这种利用身高优势谋私利的行为,向春生不大理解。

陈念荒的眼神瞬间变的正经,靠近她说:“这周末你在不在医院。”

向春生一脸懵:“?”

明明说的是中文,组合起来她却听不懂。

“什么?”

陈念荒的脸色明显变得不太自然:“就是成渝医院。”

“哦。”

向春生恍然大悟,那是她叔叔家开的牙科诊所。

语气里没有恳切,只有威逼利诱:“最好别去。”

陈念荒请求态度一直都很差,他不善于求人做事,他擅长用最简单的手段威胁人,亦或是最坦率的方式利用人。

向春生眉毛微蹙:“知道了,没空去,东西给我。”不就是害怕被她戳穿。

这人未免有些幼稚,不过长这么大还害怕牙医这件事放在陈念荒这种人身上,确实挺丢脸的。

向春生没忍住,笑出了声。

那笑声很轻,再轻就被雨声盖过了。

陈念荒的动作停顿了,那件套着塑料膜袋的衣服被她从手中抽走。

眼睛完完全全停留在她脸上的那个若隐若现的酒窝上,让他不由自主地想到了牧区草原上随处可见的蒲公英,蓬松柔软,捧在手上,被风吹散了,破碎亦生动。

即使乱雨打湿发梢,覆在脸上,也丝毫遮挡不住眼里的光。

他似乎闻到了她周身若有似无的味道,像是咖啡液上搅打奶油的香味,近似乳木果香。

陈念荒意识到两人距离靠得过分近了,后退了两三步,腿不小心撞到了铁杆上,痛且狼狈。

向春生丝毫没注意到,她正在检查手中的校服。

两个人各站一边,狭小的廊道也显得异常空旷。以往电视剧总会上演一男一女被意外锁在器材室的离谱剧情,反正,陈念荒心里闪过了无数这样相同相近似的画面。

太可怕了。

“走吧。”他步子迈得很大,率先出门拿着自己的那把伞。

朋友的折叠伞相对来说比较轻。

雨下得大,向春生也没打算在器材室试穿校服,便跟了上去,走到门口才发现陈念荒把雨伞换了,那把大黑伞在他的手里,她没说什么慢吞吞地跟在了后面。

空中雨幕低垂,几乎要完全笼罩大地,不留喘息的余地。

在一楼的门廊前,她把那顶折叠伞沥干水,收好还给了他。

陈念荒接过伞就走了,消失在了走廊尽头。

“谢啦。”

“这有啥。”

“下次再聊。”他拍拍朋友的肩膀。

……

两人寒暄余下的向春生就没听到了。

一个人走回了教室,看着窗边划过水痕,也像指甲在她心上划了一道,留下印子。

向春生有点羡慕陈念荒,羡慕他能够随时遇上朋友,随地借到东西,不过也就停留在这个程度,主要还是震惊,以他为人处事的态度,还能有这么多朋友属实不易。

三节夜自修,向春生做作业只需要花费一节课,剩下的时间她都用来做练习题。

桌面上放了很多课本和习题册,按照不同科目、大小颜色排布地格外整齐,剩下的空间刚好够放下一张试卷。

对她而言,把书本理整齐不算增加负担,反倒格外解压。并且还能提高工作效率,看着也赏心悦目。

不像某人,桌上干干净净,只有一支笔。所有的书都放在课桌里,只有在用到的时候才会拿出来。

周柏羽则是另一个极端,他桌子上的书都可以搭一个枕头堡垒了,严严实实地把人挡完,美其名曰,老师眼不见为净,值得一提的是,那个书架是粉色的。

向春生每次尽可能地避开去看他的座位,以免糟心。

放学铃还未响,大家早已整理好书包,准备好倒计时。

窗外的雨还是很大,暗暗的色调像是丹麦电影那般安静,向春生想到了自己曾经看过的一篇文《关于螃蟹、桂花、睡衣和小笼包的十种解释》或许等场雨过去,应该就是渐凉的秋。她马上能闻到嚣张的早桂气焰、拆掉一只母膏蟹淋上醋汁随后吃干抹净、喝上一碗甜滋滋的鸡头米、穿上压箱底带着陈年气息的亚麻睡衣。

想想这场雨变得不那么糟糕,只是眼下有点棘手罢了。

好在家里距学校不过两三分钟的路程,不算路上避雨的廊,露天需要淋雨的距离也就一两分钟。

正当她在脑里计算回家路线时,桌子边上被放了一把黑伞。

一道低沉的声音响起:“擦干净还我。”

说完就走,陈念荒一向如此,从来不关注别人做何表情,是何态度,他只做自己想做得。

向春生的瞳孔放大,她只觉得惊恐。这人并不和同龄男生那样喜欢冒头淋雨耍酷,也不像那种会大公无私帮助别人,分享自己手中雨伞的善类,这样只会让人认为他另有所图。

向春生撕下一张便签,把伞放回了他的位置,脑子里已经筛选出了最优解:那就是淋雨自己回家。

其一,回家的距离很短淋不到多少雨;其二,明天如果不下雨这把伞从家带到学校会很显眼;其三,陈念荒人出了什么问题目前无从判断。

说服自己后,她的身影没入雨幕。

这双鞋子大概率是穿不了了,向春生进门把蓄满水的鞋子倒放在鞋架上。

蒋月华看着浑身湿透的向春生,无比懊恼:“哎呀!我忘记了,今天下雨,没提醒你带伞。”

向春生低头为那双报废的鞋子默哀了几秒。

这句话好陌生,不知道为什么恍惚间回想起小学。

记得那是小学三年级,学校组织了一场朗诵比赛,每个人的小脸被画得像猴子屁股,女孩们穿着白色公主裙,男孩穿西装,规定统一要穿白色的鞋子,向夏锦这人老是丢三落四,比赛那天也是,没穿白鞋。当时的她万分羞愧,六神无主,她的妈妈像是踩着七彩祥云的天兵天将,放下手头的工作,快马加鞭过来给她送鞋子,向春生依稀记得那是一双泛着柔光的缎面白色玛丽珍鞋,一边数落着一边帮她扮上。

向春生没想到自己在那一刻居然是羡慕的,羡慕她在闯祸时有人兜底。

可明明一个人就能够做好充分准备,足以抵挡千军万马。

她的鞋一直就是白色的,即便那双鞋头的黄色胶快开了,因为这是万全之计,没有人会提醒她明天是朗诵比赛需要穿白鞋。

看似微不足道的自尊心实则是撑起她整个童年的白色帆布鞋。

所以在那儿之后鞋柜里总会有它的容身之地,因为那些弥足珍贵。

蒋月华递给她一块干毛巾,把那双鞋子从鞋柜转移到阳台:“洗了送人吧。”

沙发上坐着的人看上去有些疲惫,黑色的防水夹克衫上也还挂着水。

“爸,你回来啦。”

“嗯。”那个男人抬头看了眼又继续刷起手机。

“那个,吃夜宵吗?”

“不了。”

……

这样简单的对话应该就已经是这两个人的极限了。即便是共处于同一个空间两个人的血缘关系也只是蒙着一层浅薄的陌生。

她的一整个童年,父亲几乎是缺位的,模糊的人脸一直都被“爸爸这么辛苦是为了买大房子,让春生过上好日子。”的只言片语所代替,身边的所有人都具象化了这份父爱,只有小春生没有。

依稀记得,每次爸爸回家都满脸疲惫,不过回来时就会带她去超市买玩具。

那个时候幼年的她才能略微懂得了他所谓笨拙的付出。

向春生有点羡慕那个拿到点棒棒糖奖励就忘却一切的她,成长换句话说就是打碎骨肉后的重塑,懂事是她获得奖励最好的伪装。慢慢长大,等她与大人世界达到微弱平衡的时候,才发觉原来这个世界每个人都在伪装。

蒋月华对他翻了白眼,示意他说点什么与女儿拉近距离。

向成明不太自然地开口问:“最近学习得怎么样?”

向春生也是干净利落的回答:“还行。”

这样的你来我往根本没有要继续的意思,蒋月华便继续询问:“和同学老师相处的怎么样?有没有认识新同学?”她其实也不知道如何同一个正处于青春期的少女交流。

向春生顿住了,她在大脑中思考了无数种回答的方案,百分之九十都在撒谎,不知道是不是下雨的缘故,神经末梢显得很脆弱,她选择如实回答:“相处的不怎么样,认识了两个新同学。”向春生承认自己的回答带着赌的成分,但她很想知道蒋月华在自己的决定和女儿的心情中会作何选择。

这下轮到她噎住了,似乎在用尽力气思考完善答案:“你是去上学的,又不是去交朋友,等你成绩考好了还有谁会给你脸色看?”

同向春生预料到的分毫不差,轻笑一声,笑得是她自己。

蒋月华眉心微蹙,担忧地继续补充道:“和老师的关系妈妈相信你会处理好的。”

向春生停住了回房的脚步,在回头的那一刻收敛了笑,用极为委屈的口吻回答。

“可是妈妈,我们老师好像不喜欢我。”

是叛逆,亦是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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