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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名字(1 / 1)

“嫂嫂记得今日的话便好。”武松仔仔细细的看了一番潘氏,然后伸手拉起了武大郎的胳膊,“哥哥,咱们下去说话。”

他个子极高,力气又大,只是轻轻一使力,武大郎根本来不及反抗,就被他提溜的下了楼梯。

潘氏看着这一幕,只觉得好笑,忍不住笑出了声。而武大郎却是吓得没有反应过来,直至到了楼下,才想起来要哭,“二郎,二郎,你怎么不站在我这边,她这不是要去做工,她是要走的啊。”

武松将哥哥放在了楼梯上,然后一脚勾过来一条板凳,坐在他面前冷静的与他说道,“哥哥,这人若是心里生了去意,强留也是留不下来的。”

武大郎愣在了那里,一双眼睛里含着泪的看着他,可怜至极。

“你若是想要婆娘,我帮你想办法。”武松试图跟兄长商量,“她看上去也不是个能过实在日子的人。”

若当初他成亲时他在,他是决计不会同意这门亲事的。

“不,我就要金莲!”武大郎像是猛然明白了什么似的,猛然爆发出更大音量的哭声,“她是我的婆娘,胡大善人把她舍了给我的!她是我的!”

“若你真想要留住她,就莫再哭了。”武松看着哥哥,叹了口气,拍了拍他的肩膀,“首先,你得拿出个男人的样子。其次,你得想办法做出一番事业,让她看得到你的好。”

“这不可能的。”武大郎擦着眼泪,声音小了些,“我自小就比别的男人矮小,也不聪明,她那样的人,怎么肯拿正眼瞧我?”

“你不试着去做做,怎么能知道不成呢?”武松耐心说道,“你若不是照我说的做,让她服气你,那即便是你把她拴在裤腰带上也没有办法,她照样能偷人。”

武松这话说的极重,武大郎哑口无言。

“哥哥炊饼做得好,只是日日挑着担出去,也挣不来钱。”武松这个时候非常庆幸当初阎娇娇帮自己谋划,没有把赏钱给分光,“我有六十贯钱,咱们够买个小店的铺面,你把炊饼好好研究下,做大做强,也不是没有出路。”

他这些天听阎娇娇和扈三娘说了许多经济之道,自己也觉得自己长进不少,“到时候你有了自己的生意,不仅能教旁人另眼相看,还能给她穿金戴银,能给她买丫鬟伺候了,不愁她不回心转意。”

“真的,真的能行吗?”武大郎有些心动。

他自小以来便受人嘲笑,还从没想过自己也能像武二郎那般被人用羡慕敬佩的目光看过,被武二郎这么一画饼,连老婆跟人跑了的心痛感似乎都少了不少。

“有什么不成的!生意再不好,也不至于坏过如今。何况到时候铺面是咱们自己的,无论如何都不会亏。”武松给哥哥宽心,“到时候我跟县衙的人交好,让衙门里的人也来买你的饼。”

“不,不,还是不要了。”武大郎听闻这个,赶紧摇头道,“莫让别人知道你是我兄弟,嘲笑于你……我这辈子是不成了,但你要体体面面的活着,如今好不容易得了官身,要好好努力,将来说不定还有大前途。”

武大郎有百般不好,但有一样,他人是真的心善。

从小样貌丑陋,身材猥琐,受尽世间坎坷,但是却从来没有嫉妒过弟弟,更没有想要暗害弟弟,反而是挺着并不伟岸的身躯为弟弟遮风挡雨。

所以就是冲着这点,武松也觉得自己此生,必须得帮哥哥活出个人样来。

**

阎娇娇是在出发前的那天早上,看到潘氏的。

她穿着一身干净的旧衣,娉娉婷婷的站在门口想事情,清晨的阳光温柔的洒在她身上,整个人便犹如被这晨光捏成的一样。

“你来了。”阎娇娇见到她来,十分欢喜,欢喜到自己都没有察觉到自己的声音有点微颤。

她不是这个世界的人,所以她更明白这个世界的女人,想要跨出那一步有多难。

潘氏做到了。

“我来了。”潘氏看着她,脸上带了微微的笑意,眉眼也是前所未有的鲜活,连整个人似乎都年轻了许多,她永远在灶后面佝偻的背挺直了。

“你不怕我骗你?”阎娇娇好奇的问道。

“怕。”潘氏跟着她,一道走进屋里,慢慢的,轻轻的说道,“我怕的不得了,一出门就害怕的恨不得直接躲回去,可我知道,就是因为害怕,才需要往前走。”

“放心,既然走出来了,”阎娇娇让她坐下,拿出纸笔来写两个人之间的雇佣契书,笑着说道,“以后害怕的时间还多着呢。”

潘氏先是一愣,然后快活的笑了起来,点点头道,“我正盼着那样的日子呢。”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阎娇娇写到立约人的名字时,停笔问她。

她当然知道她叫什么名字,但有些话还是需要她亲自说出来。

“奴家姓潘,名金莲。”潘氏站在阎娇娇面前,表情忽然变得讥讽起来,她冷冷的笑道,然后摇头,“但我不喜欢这个名字,还劳烦阎娘子帮我重起一个。”

“为什么?”阎娇娇不解的问。

“因为这双脚。”潘金莲扯了扯裙子,露出了一双小脚,“我是清河县人,家住在南门外,父亲是裁缝,家中排行六姐,因此大家都叫我潘六娘……父亲死后,我九岁被卖到王招宣府中,习学弹唱,这名字就是他给我起的……他说我脚小,好看,走路时如潘妃在世,步步生莲。”

说起这些,潘氏仿佛就想到了那个比自己父亲还老的男人用淫邪的目光扫视着自己的脚的样子,想起他把不到十岁的自己叫道房里,令自己脱掉鞋袜任他把玩的样子,恶心的背后白毛汗都出来了。

“我一直不喜欢这个名字,但王招宣喜欢,于是我就成了潘金莲。后来王招宣死后,我被卖到张大户家,我的名字和我的脚,成为了他向客人炫耀自己做了一笔好买卖的证据,因此我更是改不了。”

“我原先想着这辈子也就这样了,所以嫁给武大郎后,懒得再提改名之事。他好似捡了富贵人家的剩饭一般,也很为这个剩饭感到高兴,当然不会再把剩饭叫旁的。”潘金莲摇摇头,然后看向阎娇娇,“这次我既然走出了那道门槛,想着日后与人交际,不免会有用到名字的地方。我既不愿意被人叫作武大家的,也不想再被人叫金莲……我想要个属于自己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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