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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清明(1 / 1)

整整一个月,黎烟都没见到孟斯奕。

等到他出差回来时,已至清明。

这一个月,黎烟照旧与孟颖一起上下学,植树节的那次英语演讲,她虽没得到最好的成绩,但也不是最差的。

新的家教老师很正常,没什么差错,她的英语正在稳步进步。

孟颖整整一个月没再找林宴沉,她试图学着忘记。

孟思娴除了回国的那一天露了个面再没看见过她人,听孟颖说,她跟方锡宁仍旧拔出萝卜带出泥,纠缠不清。

孟思娴最新一条朋友圈晒了一套全新的珐琅彩茶具,她到底是收了那份礼。

期间种种,孟颖称之为“中年偶像剧”,不知什么时候放大结局。

顾今还是喜欢一下课就来她和李盈盈的课桌旁,没完没了的絮絮叨叨,偶尔也和郭子哲他们出去打篮球。

李盈盈不看书的时候会拉着黎烟一起去看,然后再和她谈论一下,哪位男同学打球时比较帅。

李盈盈的结论是顾今,但有个前提,那就是他没有张嘴说话。

不难发现,李盈盈谈论顾今时虽满口厌弃,但眼神总有几分不一样的光。

女孩子的心思向来容易看穿,对此黎烟只是缄口。

无论是孟宅还是贤礼,她都算是融入了,她的未来从未像此刻一般一片光明。

孟斯奕回北城的那天给黎烟发信息,让她去公寓,说是给她带了礼物,要黎烟自己去拿。

孟颖习惯了哥哥的偏心,压根没有想着跟过去。

黎烟看到那个橙色的礼盒便知里面的东西价值不菲,打开一看,果真是一只玫粉色的Birkin 30包。

普通人一两年都赚不到的数目,如今是属于她的一个普通礼物。

人人都有虚荣心,她不否认自己的满足。

“孟叔叔,怎么想起来送我包?”

“我不了解女孩子喜欢什么,只知道孟颖常常对着这些东西尖叫,猜想你也不会讨厌。”

“谢谢,我很喜欢。”

“不客气,喜欢就好。”

“是不是还没吃午餐?上次你请我吃面条,今天换我做给你吃。”

孟斯奕应该是好好休息过了,脸色不再有疲色,眼下的乌青也都消失。

她从他身上看到一种神采。

“可以点菜吗?”她问。

“你说,我听听看。”

“蒜蓉虾、糖醋排骨、土豆炖牛腩。”

“都是荤的?”

黎烟狡黠一笑:“我是肉食动物。”

孟斯奕也弯弯嘴角,揉她头发:“那怎么还这么瘦?”

指尖从黎烟厚重的发尾滑出时,她天真地妄想她的头发是爱人的眼睛。

冰箱中食材不全,孟斯奕点了个外送,然后先把米淘干净放进电饭锅。

黎烟问:“你怎么还会做菜?家里不是有阿姨吗?”

孟斯奕:“这就要说到从前了。”

黎烟听着他说下去。

“当初年轻气盛,背着家里出去创业。刚开始公司没几个人,穷得很,为了节省开支,我作为其中最年长的,就承担起了做饭的责任。那时候我们有一口大锅,一锅菜够七八个人吃一顿。”

“那时候……小姨也在吗?”

孟斯奕抬头看黎烟一眼,说不清眼中情愫是什么:“在。”

又说:“她陪我走过一整段最艰难的日子。”

所以她比任何人都理解他的不易,也理解他对她的放弃。

她从未责怪过他。

这数年真情,归根究底,他们彼此都值得。

“所以孟叔叔,你再也不可能像爱小姨那样爱另外一个人了吧?”

他没有直接回答“是”,也没说“不是”。

他只是告诉她:“小烟,年少时结交的情谊总是难忘的,但我无法向你保证什么。”

年少。

她如今也是年少,那么她面对孟斯奕时偶尔冒出的荒唐心思,也会铭记一生吗?

黎烟觉得自己需要整理一下自己对孟斯奕的感觉。

或者说是错觉。

电影《怦然心动》曾是她的爱情启蒙,她从前以为爱情就该是那样,携手共进、一起成长,你见证我的青春,我也见证你的。

没有那么多沟壑,也没有太多波折。

更不需像洛希极限,用一次粉身碎骨,才能换一个永恒的拥抱。

孟斯奕在她孤立无援时出现,身上难免带一层光环,年少情谊难忘,危难之中的亦然。

可她须记住他是年长者,网络上有一句话——

「年长者是无法攻略的,早已有人为他赴汤蹈火过了,许了他百年,还相约下一个百年。你凭什么叫他爱上你,凭什么叫他再徒劳许多年?」

他们之间是有时差的,一切的心动都不合时宜,何况那个许他百年的人还是小姨。

她承认,最近自己体会到一份从未有过的味道。

那味道有点像梅子粉,酸酸甜甜,收到他信息时会开心,和他见面时会雀跃,被他夸奖时会满足,梦到他时会脸红。

黎戈的《私语书》里有一段:

「我常常想起一些人,

没有想念那么深,没有想望那么热。

只是稀薄的想起。」

她想她的喜欢或许也可以如此。

不深刻、不必须、不执着。

只是浅淡的喜欢。

在时间的河流里,一切浅淡的东西都可以被稀释瓦解。

她不想再去追溯妄念的缘由,或许根本毫无缘由。

外送到了。

孟斯奕熟稔地处理食材,黎烟尝试帮他打下手。

肉下油锅的声音盖过音响里播放的《花之圆舞曲》,最先做好的菜是土豆炖牛肉。

孟斯奕递给黎烟筷子,让她先行品尝。

正当黎烟想要夸奖几句他的厨艺时,孟斯奕背对着她处理虾。

他说:“小烟,清明要到了,我们该去看看她。”

黎烟还是不太习惯,将清明当做见小姨的节日。

“哪天去?”

“过节的后一天吧。”他知道她不想见到烟州的亲戚。

“好。”

虾在滚烈的油中变成红色,她闻到蒜末的浓烈味道。

这顿饭,她吃得很饱。

清明的后一天不是假期,黎烟请了一天假。

上午九点,黎烟的手机信息响个不停,顾今在学校没见着她人,连着发了十条“你去哪里了?怎么不在学校”。

孟斯奕:“有事?”

黎烟摇头:“没事,是顾今,就是顾教授的孙子,问我怎么没去学校,他为人比较……热情。”

他却说:“你适合跟这样阳光的男孩子一起玩。”

“为什么?”

他敲打着电脑,头也不抬,最近有个并购案,“和这样的人相处,会比较愉快。”

“那我如果跟这样的人谈恋爱呢?”

“我说了,不许早恋。”

“我是说以后,读大学了,我如果和这样的人谈恋爱呢?”黎烟侧过头,盯着棱角清晰的侧脸。

黎烟知道自己想要听到什么样的回答,但也很清楚孟斯奕不会给那样的回答。

自己在他眼里,只是个差点误入歧途的孩子。

果然。

“小烟,你的人生是自由的,谁也不能给你设限。”

她干脆戴上眼罩和耳机。

那股无名气她无法抒发,只能像个气球一般憋在肚子里。

气着气着,她倒真的睡着了,头下意识的往一边倒,直到全然依靠着身边男人的肩膀上。

其实靠上去的那一瞬间她就清醒了,耳朵硌在他西服的肩肘,并不舒服。

可她没动。

孟斯奕动作小心地调整姿势,让自己低下来,想让她舒服些。

扫除妄念说着容易,可只是单单这样靠近他,她便已是溃败如远征莫斯科的拿破仑军队。

她几乎失去打赢这场仗的欲望。

大概是快到烟州了,黎烟明显感到路开始颠簸起来。

为了让黎烟睡得安稳,孟斯奕合上电脑,手臂抬起来将她揽入怀中。

她感受到一层衬衫下的温热与坚硬,感受到木质香调的安心。

明明醒着,黎烟的脑海却无数次回放那个荒唐的梦。

不止她踩碎了他的西服,他亦揉碎了她的裙摆。

性不光光是人类兽性,不然她怎么会只梦到他,而不是别人呢?

有臆想,代表喜欢。

抵达时已是午后。

黎烟揉揉眉眼,装作刚刚醒来。

孟斯奕在她起身之后用力舒展自己的手臂,被压的太久,半边身子几乎没了知觉。

黎烟下车时回头望他一眼:“孟叔叔,以前没发现,你的肌肉很发达。”

孟斯奕也推门下车。

后备箱里,他准备的是意料之中的玫瑰。

黎烟觉得孟斯奕有一种死板的浪漫,她猜想从今往后数十年小姨都将收到一束这样的玫瑰。

“请以一支玫瑰纪念我。”

小姨给孟斯奕的最后一封信上如此写道。

红烈的花放置在墓前,与其他黄白的菊一起。

他照旧擦拭黎嫣嫣的墓碑与相片,就像多年之前抚摸爱人的眼。

黎烟原本觉得自己伤心的劲已经过了,可是亲人的离去是连绵的雨,终其一生的淋湿。

心情低落成了本能。

她给孟斯奕和小姨留出空间,自己先行去车上等。

小白象实验说,物体不在眼前,但仍然存在。

就像人不在世间,也仍然存在一样。

远远的,男人的背影是一棵弯曲的树。

在时间的河流里,一切浅淡的东西真的都可以被稀释瓦解吗?

她开始疑惑。

作者有话要说:点点收藏,你就是我的好盆友~

“亲人的离去不是一场暴雨,而是此生漫长的潮湿,我永远困在这潮湿当中,是清晨空荡的厨房,是晚归漆黑的窗,在每一个波澜不惊的日子里,掀起狂风骤雨。”——余华《第七天》

“请以一支玫瑰纪念我。”——《霍乱时期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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